查封金额申请书。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查封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委托方企业: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的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州帝苑住宅小区工程的安装工程的预结算委托给乙方办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拟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预结算事项:
甲方同意将岳州帝苑住宅小区工程的预结算(包括安装结算)委托给乙方进行编制。具体内容包括:住宅楼A—Ⅰ幢、1楼共10幢6层砖混结构;2楼1栋15层框架结构;别墅9幢3层框架结构。甲方在20xx年10月20日前提供所要编制预算的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承包合同各一份,乙方按照其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承包合同等编制预算。预算书编制应认真、严谨,多与现场沟通,把漏项与漏算项目控制到最小,必须包含安装工程量计算式。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量签证单,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并负责与业主及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校对,完整的'完成工程整个结算核对过程。
二、委托编制时间是:
1、结算:甲方负责在工程竣工年月日后及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幢号提供工程全部工程量签证资料,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结算书交甲方。
三、委托预结算费用及支付时间:
1、编制预结算工资报酬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程预结算总造价(与建设方对审后的预结算造价)的10。0 ‰计算。
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付5000。0元,过年春节前按已完成结算造价的6。0 ‰付给乙方,余款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中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2
致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编号CQFB20130316003),我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于20 年 月 日取得完工通知书,现向贵司申请工程结算,申报结算金额为¥3600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1、结算资料:我司已按贵司发布的《劳务外协结算上报审核说明》,整理结算相关资料(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 年 月 日),共计 份,详见《劳务外协结算上报资料清单》,如增加价款资料缺失或不完全,我司不再另行申报及补充,其全部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减少价款资料缺失或不完全,贵司可双倍扣减。
2、结算金额及计算过程:结算书、结算明细表、工程量计算式、现场签证表、损耗明细表、交叉索赔单、扣款汇总表等详见附件:《劳务外协上报结算书》;
3、本工程结算原则、结算时间、结算依据、结算审减、结算争议等内容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
《劳务外协结算上报审核说明》;
《劳务外协结算上报资料清单》;
《劳务外协上报结算书》;
烦请贵司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完成相应的审核工作。
顺颂商祺!
开县宏远清洗有限公司(盖章)
总经理:x
20 年 10月 12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3
原告(申请人):____公司,住所地:___市__区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该公司___。电话:____
被告(被申请人):_____公司,住所地:___市__区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_,该公司__。电话:_____
案由:_____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对___所有的___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申请人)___公司与被告(被申请人)___公司____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防止今后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特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即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或冻结银行账户元;或扣押被告名下的财产)。
对上述请求,愿进行担保(保证金或信用担保函),并愿意赔偿因保全错误给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全线索
如申请查封银行账户,则需注明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及地址等;如申请扣押车辆等动产,则需注明申请扣押财产的名称、所有权人、价值、现登记部门等信息;如申请查封不动产等财产,则需注明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动产具体地址、不动产所有权证号等信息。
申请人: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年__月__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xxx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名称)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x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xx(名称)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盖章)
xx年xx月xx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6
申请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深xxx字xx号裁定。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xx日送达生效。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xxxx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xx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师x,男,xx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长庆xx小区x区x号楼x单元xx室。
被申请人:岳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岳xx有的'位于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的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8
案外人:李XX,男,汉族,1960年5月23日生,住中牟县XX镇青年东路XX号院X排X号,身份证号:41012219XXX5230XXX。电话:139371XXXX
申请执行人: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XXX3号1-3层A号;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冉XX,男,汉族,1970年3月1日生,住中牟县XX洞上38号,身份证号;41012219XX0X010XX9,电话:13608XX27XX
申请请求:
1、请求撤销金水区法院(20xx)金执字第268-1号执行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位于中牟县官渡大街与城东路口东南角向东第二栋四楼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卖。
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李XX与被执行人冉XX于20xx年4月29日口头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约定被执行人冉XX将位于中牟县官渡大街与城东路口东南角向东第二栋四楼的房屋出售给李XX,案外人李玉忠支付了全部房款八万元整,并入住该房屋,20xx年9月10日被执行人冉XX擅自将该房屋抵押给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现郑州银行XX路支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现郑州市商业银行XX路支行已经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涉案房屋,申请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查封、执行
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0xx)金执字第268-1号执行裁定书并依法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执行。
此致
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日
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金额申请书 篇9
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xx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价值xx万元的.财产。
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确保贵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顺利执行,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如上请求。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开户行及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被申请人的财产存放地:
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xx万的xx车一辆进行担保。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