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386h.com - 观许三卖血记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精选阅读
《叙利亚的卖水人》读后感
我到干燥炎热的叙利亚旅行,看见许多买水人在卖着便宜得难以置信的果汁。每个卖水人都想吸引路人驻足,于是他们有的堆橙子、有的百萝卜图案、有的吹笛子
文中的我住的旅馆附近,有一个年轻人,他卖的水比别人的便宜,而且果汁更浓,于是我经常买他的水。第三天晚上,我到他那里喝水时,卖水的年轻人却没让我付钱,我被感动了。
我自己想:既然外国人都能那么友好,而国内常常有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你争我抢,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付出和得到同样美丽!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
当我读到《中国最好的散文》中的《卖白菜》时,我被感动了。这是我第一次读莫言爷爷的散文,感觉朴实感人,还十分贴近生活。
这篇散文讲了作者陪母亲去集市卖白菜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67年的冬天,当时我才12岁。那年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本来剩下的这三棵白菜是留着过年自己吃的,可母亲非要把它卖掉。我很伤心,不由得大哭起来。但是母亲还是把这三棵白菜拉到了邻村的集市上。赶集的人特别多,却没有人买白菜。终于有一个老太太来买我们的白菜了,可她却把外面的白菜帮子全部撕光了,让我很是气愤。后来,算价钱的时候我无意中多算了一毛钱,要知道那时的一毛钱是多么的珍贵呀。但后来被母亲知道后,坚强的母亲却痛哭了一场。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我觉得那时的人们真可怜,过年连白菜饺子都吃不上。换句话说,过年时能吃上一顿白菜饺子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怎么会那么贫穷呢?!如果不把白菜卖掉,全家人就没有饭吃,更别说吃白菜饺子了。恐怕连年都过不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可即使那样,作者的母亲还十分的坚强,真令人感动。
《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三毛从军记》这本书。
里面讲的是关于三毛从军的故事。比如说,第十页:抗日战争爆发,三毛想应征入伍,当兵打鬼子。可是征兵处的长官嫌他年纪小,不肯收他。三毛灵机一动,踩着高跷,穿好长衫,戴上礼帽,假扮成大人模样,再一次来到征兵处,骗过了长官,终于如愿以偿从了军。再比如说,第十六页:三毛跟着两个老兵一起搬木头。两个老兵一起身,三毛因为个子矮,又抱着木头不放手,竟被悬空吊在木头上了。还有很多很多,我一言难尽。
在里面我更喜欢的是三毛,别看他很矮,很小,腿站不直,但是他有无人能比的幽默感。
我喜欢三毛,喜欢《三毛从军记》这本书。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范例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
《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三毛的悲惨故事。
为了填饱肚子,他给一个凶恶的老板娘当童工,负责把东西送到摊子上。每次老板娘都要他背很多很多东西,他总是走不到几步就气喘吁吁了,更别说还有这么长的路了,一天下来常常累得腰酸背疼。瞧瞧老板娘,悠闲自在地坐在马车上,前面的小车夫也受尽虐待,牙齿紧咬着嘴唇,脸上一副委屈的表情,原来他只要哭出来,老板娘就把他往死里打,他是想哭而不敢哭。再看看三毛,在烈日下努力向前走,衣服早被汗水湿透了。终于到了摊子上,别以为这样就完了,还得把钱带回去,交给老板娘。完成任务可以吃饭了?想得美,听:你这个懒东西,这么晚才回来?快去把盆里的衣服洗了。三毛已饿得头昏眼花,可还得强打起精神,洗完衣服才能吃饭。
总算可以吃饭了,小童工们在一口又烂又小的锅子里舀了些糙米饭,就着咸菜吃,还经常吃不饱,他们也只能忍受着。多可怜啊!
想想我自己,有时候看到餐桌上没有爱吃的菜,就噘起嘴,满脸不高兴地嘟嚷道:又没有我喜欢吃的菜!爸爸听到了说:有些孩子饭都吃不饱,你还挑三拣四的。我还不相信呢。
再说上学吧,要么是坐公共汽车,要么是小汽车接送。而在家里都是小公主、小皇帝,零食应有尽有,水果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比一比三毛,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呢?
我多么希望三毛和小童工们也能和我一样享受快乐的童年啊!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精选:《叙利亚的卖水人》读后感范例
我到干燥炎热的叙利亚旅行,看见许多买水人在卖着便宜得难以置信的果汁。每个卖水人都想吸引路人驻足,于是他们有的堆橙子、有的百萝卜图案、有的吹笛子
文中的我住的旅馆附近,有一个年轻人,他卖的水比别人的便宜,而且果汁更浓,于是我经常买他的水。第三天晚上,我到他那里喝水时,卖水的年轻人却没让我付钱,我被感动了。
我自己想:既然外国人都能那么友好,而国内常常有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你争我抢,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付出和得到同样美丽!
精选:《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大全
我看完了《三毛流浪记》,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本书,它的主角是一个流浪儿,因为他的头发只有三根,所以叫三毛。三毛是一个可怜的人,他没有父母,无家可归,饱受饥饿,被人欺负,但是非常坚强,即使生活艰苦,也从来没有放弃。他也是一个善良,有爱心,东于助人的小男孩,比如说,他帮别人提包,把辛苦赚来的钱给了乞丐,扶起了摔倒的小女孩,捡到别人的钱包还给主人等。他虽然穷,但不偷不抢,而是靠自己的努力赚钱。
比起三毛,我觉得我幸福一百倍了,我有爸爸妈妈的爱护,有一个温馨的家,有愁吃,不愁穿。但是我要学习三毛的乐于助人,善良,坚强勇敢的好品质,并且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精选:《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汇编)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300字
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认真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
首先,我觉得三毛是一个无爹无妈,流落街头,非常可怜的小孩子。
在三毛的流浪生活里,他很坚强,他很勇敢,很有正义感,虽然经历了很多苦难,但是他仍然很乐观,和乐于帮助别人。比如:见老爷爷没有吃的,把自己的饼分了一半,见他饿得慌,把自己的一份也给了他,他见小男孩掉进河里,他纵身跳入河中,救上小男孩。
三毛很想上学,看见有钱人家的小孩有书读,却不肯读,他自己想读书,却不能去读书,心里很难过,他曾在一个印刷店的师兄那里借了一本《光明世界》看,可见他是多么希望世界能变得光明,美好啊!能让他生活的幸福快乐,有书读。
我在今后的学习上,一定要学习三毛的好学精神,争取更好的成绩;在生活中也要学习三毛乐于助人不怕困难的品格,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300字
《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推荐:《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大全
今天我看完了《三毛流浪记》全集。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在1935年就开始画了。反映的是旧社会中国儿童的遭遇。
刚开始看的的时候,我就觉得三毛很可怜,天天被别人无视在墙角,慢慢的三毛开始给贵族人家打工赚钱,还被有些富贵人家收留。可最后都是因为富贵人家家里出现了着火等灾难他才会离去。最后他一直都在上海流浪。看着三毛那瘦小的身影,我心里就很难过,那时候的儿童的遭遇实在是太差了,吃不饱穿不暖。和他比起来我不知道比他幸福了多少倍。还是国家没有战争,人民安居乐业是最好的,那样的话也就不会有三毛这样的悲剧了。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机会也看看吧。
三毛流浪记的读后感大全
我最喜欢读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三毛在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怜,没有爸爸,妈妈,没有衣服穿,没有吃的,吃不饱,还要做许多我们做不到的事,穿不暖,而且也没有书读,跟他比起来,我们幸福极了,可是三毛还是很坚强,我经常问妈妈,三毛为什么这样可怜,我们能不能帮助他,妈妈笑了说,以前三毛是在旧社会,穷人的孩子都很苦的,现在新社会,你们的条件很优越,所以要好好的读书,珍惜现在的好时光哦。嗯,现在我一定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